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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房子的進度,進行到過戶、辦理銀行貸款的階段了。一路走來雖是坎坎坷坷,但感謝主,最後總在祂的祝福之下,迎刃而解。相信接下去的階段,也會這樣蒙祂保守的! 

 

由於屋主是個非常沒有安全感、極度不信任人的人,所以當銀行核貸人員要去拍照鑑價時,她死不開門,非要熊哥親自到場不可。她的個性,實在讓我們很疲累!這也是為什麼剛簽約完的那陣子,我們天天被騷擾得日夜不寧,都不敢確定自己已經買了房子了。

 

其實真正的肇事者,就是太平洋房屋仲介啦。不只是屋主不信任她的賣方仲介,我們也非常不滿意我們的買方仲介。但是我們還算理智,對仲介的不滿意,就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,往後不奢求仲介服務,自己謹慎小心。最不理智的表現,大概就是我抱著大肚子和那位死胖子經理大吵一架了。屋主卻不然。她可是個極不理智的歐巴桑哪,她對仲介不滿,卻天天打電話給熊哥,不論是清晨還是深夜,從六點到十二點,勸說著,試圖說服著,甚至哀求哭訴著,要重簽合約、增加附約、另找代書……

 

都嘛是因為仲介急著把這件案子簽定,賺錢到手,心急貪食到完全不顧過程中買賣雙方的感受,甚至在簽約時,也沒有向買賣雙方解釋清楚流程以及合約內容,一直催著簽名、簽名,等到雙方簽完約回家之後,才驚覺很多事愈想愈不對勁,然後在徬徨之下,又因已支付了仲介費而得不到仲介善意的售後服務…。總之,這一連串的累積,才會讓我們買賣雙方對這家仲介分店這麼不滿意,也才會讓我們買賣雙方辛苦上再加辛苦。

 

到底什麼地方沒說清楚哩?以屋主最失算的「履約保證」打比方好了。以前老一輩的人買二手屋,根本沒有「履約保證」這種東西,屋主不清不楚地簽了保證書,意味著她得把房契正本交出來,但在她清空房子交屋前,幾乎一毛錢都拿不到。當然,在履約保證的合約之下,我們也簽了本票,非得乖乖付款不可。(「履約保證」是一種對買賣雙方的保障,以前買二手屋,買方最怕付了錢,屋主跑了,拿不到房子實際權狀;而賣方則最怕拿到頭款、過戶後,買方卻不付更大筆的尾款。「履約保證」就是由銀行來當第三者、中間人,一邊把房契、地契等交給它;另一邊則陸陸續續支付它購屋款項,直到最後,雙方資料繳清,屋子清空,款項也付清後,銀行再對雙方一手交錢、一手交貨,完成購屋。)

 

「履約保證」的立意是好的,只要雙方買賣前搞清楚,自己安排好搬遷計劃,根本上是沒問題的。問題是,屋主原計畫拿我們付的款項再買一間房子,然後直接搬去新家,如今她不但拿不到錢就得搬空,還要交出房契,所以開始不知所措,就來找我們買方哀號啦。遇到這種狀況,咱們的仲介居然把問題通通丟給買方,一邊趕緊強勢催繳仲介費,一邊建議我們盡量配合屋主,甚至要我們乾脆放棄履約保證算了!有沒有搞錯?除了仲介他們要賺的錢一毛不能少之外,完全沒有站在我們買方的立場為我們爭取一分一豪!(聽說這家和平店還得過"服務楷模獎"咧!一想到死胖子經理的嘴臉和作為,就讓我對這個客戶評鑑的"服務楷模獎"感到很狐疑!我也是太平洋房屋的客戶呀,怎麼都沒有人來要我評鑑一下哩??)

 

其實像我們這樣,幾乎什麼都得自己跟賣方來協調的案例,根本可以一腳踢開仲介,自己跟屋主簽約,不用看仲介的嘴臉,被刻意哄抬價格後,還得多付一筆仲介費。不過這已經是後話了。以後有朋友買房子時,再給予經驗建議吧。

 

半個多月過去了,在熊哥不辭辛苦的安慰溝通下,好不容易稍稍安穩了屋主的心。合約沒重簽,房子已清了一半,銀行也拍了照,事情應該可以順順地進行下去了吧。跟屋主和仲介之間,只剩下最後也最重要的關鍵了:點 交! 求主憐憫,這一步說什麼也要仔仔細細,不能出半點差錯。

 

買房子真的是一件人生大事啊,要考慮、處理的層面與細節,真是超級、超級多。難怪有人說,「女人要生一個孩子,男人要買一間房子,才是真的登大人。」咦,女人生孩子、男人買房子,我和熊哥不就正在一起進行著這樣的事嗎??怎麼我的人生老是這樣,不來則矣,一來,就大家一起來阿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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