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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剛信主不久,召會裏的弟兄姊妹告訴我,要常常禱告。我最近幾乎每天都在為一件事情,一直向主禱告,可是到現在都還沒有結果。到底我應該怎樣禱告,纔能得著主的垂聽,纔能得著答應呢?

基督徒有一個基本的權利,就是能彀禱告,而且禱告能得著答應。在聖經裏,禱告得答應是有條件的,如果按著這些條件行,禱告就會得到答應。首先,我們要看見,所有的禱告都應當在神面前是真實的求。主耶穌說,『求,就給你們。』神要知道你究竟要甚麼,求甚麼,神纔能給你甚麼。求的意思就是專一的求,就是尋找、叩門的意思。我們禱告,必須說出我們求的是甚麼。不要籠統的、隨便的禱告,要專一、確定的,說出我們要的是甚麼。

聖經也告訴我們,我們求了卻得不著,是因為我們妄求。我們應當在神面前求,但是我們不可妄求。我們只能因著有需要而向神求,不能毫無理由,出乎範圍之外,隨便的求。神不聽人妄求的禱告。每一個基督徒,應當學習在正當的範圍之內禱告,不要妄開大口,超過我們實際的需要。所以我們看見,要求,但是不能妄求。有的人求是求了,也沒有妄求。但是神還是沒有聽他的禱告,那是為甚麼呢?在這裏我們看到,有一個基本的攔阻,就是他與神之間有罪的阻隔。詩篇六十六篇十八節說,『我若心裏注重罪孽,主必不聽。』所謂心裏注重罪孽,就是說,有一個罪是你心裏捨不得的。有一個罪是你自己知道的,你卻繼續的保留牠。不只在行為上,在外表上有這個軟弱,並且也是在心裏所注重的。這樣一個人的禱告,主必不聽。主的話告訴我們:『承認離棄罪過的,必蒙憐恤。(箴二八14。)人若有了罪過,必須向神承認,求神赦免。這樣,禱告纔能蒙神垂聽。

末了,在積極一面,我們應當信主耶穌說的話: 『凡你們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甚麼,只要信已經得著了,就必得著。』(可十一24。)這樣禱告的人,乃是一個完全與神聯結為一的人,他的禱告是按照神的旨意而禱告。這樣的禱告纔能有真實的信心,纔能蒙神垂聽。願主在禱告的事上,能給我們有開啟。讓我們享受神所給我們的權利,讓我們更多的經歷在禱告的事上蒙神垂聽,得到答應。

【經文佐證】
因為凡求的,就得著;尋找的,就尋見;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。
路加福音十一章十節

你們縱任貪慾,仍無所有;你們殺害嫉妒,也不能得,你們就鬥毆爭戰。你們沒有,是因為你們不求。你們求也無所得,是因為你們妄求,為要耗費在你們的宴樂中。
雅各書四章二至三節

我若心裏注重罪孽,主必不聽。
詩篇六十六篇十八節

所以我告訴你們,凡你們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甚麼,只要信已經得著了,就必得著。
馬可福音十一章二十四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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