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概是老了,所以適應能力變差了。
到新工作上班約莫兩週了吧,可是上一份工作的習慣,一直揮之不去。
(奇怪,上一份工作也不是說做了很久呀,怎麼會改一個習慣這麼難哩?!)
每每到下午四點半時,我就開始想收拾東西,趕上作文課。
以前差不多四點半要離開白天的工作崗位,回到家再去上晚上兼差的作文課才來得及。
可是現在已經不一樣啦,一般私人公司哪有可能大大方方讓正職員工私下兼差,更甭提讓你為了兼差而提早下班。
所以我這學期並沒有帶作文班,應該是要好好去適應乖乖六點半下班的打卡生活的。
不過這好幾天來,好像每到了下午四、五點,生理時鐘自動就會發出:「該下班啦」的訊號。
此外,不時的想要寫daily log,也是很令我自己莞爾的一點「壞習慣」。
之前在學校的工作,應老闆要求,需要寫工作日誌。
而因行政工作瑣碎,辦完一件事要是不馬上寫下來,到下班後要一口氣回想今天幹了什麼活兒,可是挺累人的,所以我養成隨手記daily log的習慣。
而今,編輯工作亦是繁瑣,每天看完的、寫完的稿子,聯絡的、討論的事項…,不去認真數數,也還真是挺難數的。
所以我每校對完一篇稿子,就忍不住想記下自己做了什麼事。
可是這份工作已經不需要寫daily log啦,尤其我坐在大主子的門口,上班時有無打混摸魚,主子一眼看清,根本不用交代我幹了什麼活兒的啦。
「隨手記daily log。四點半下班趕課。」呵!還真是奇怪的習慣!
新工作雖然是待過的公司,但是是全新的部門與工作內容,主子與夥伴們也是全新的,大至文化風氣,小至工作方式與流程,通通不一樣,頗有今非昔比之感。
說實在,還真不大習慣。
因公司搬過家之故,所以連辦大樓格局與辦公室擺設都不一樣。
頭一天上班時,我還跑到男廁所暗忖:女廁怎麼會有小便斗哩!(真是笨!)
不過交在我手上的工作可不容我在這兒慢慢適應。對方可是全美第一、第二大的出版公司,要是結案時間到了我生不出貝比來,或是中間有任何差錯,可是視同毀約。
這種牽涉到國際官司的東西,我壓根兒是門外漢哪!(架恐怖!)當今唯一的解決之道,還是加緊腳步趕緊上軌道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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