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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段時間,我同時進行「懷孕」及「購屋」這兩件人生大事。這兩件事很少人同時進行,我也不是故意硬要把它們湊在一起,但是事情就這麼剛好。只能說,寶寶實在太幸福了,一生出來,什麼都有了。

 

我跟老公本來就一直在看房子,懷孕後,自然就更積極。可是天不從人願,跑遍臺北縣、市,我們愈積極,適合的房子就愈少。很多人說我們太挑,可是買房子是人生大事,怎麼也不能草率。帶著剛受孕沒幾個月的寶寶,密集看屋了一個多月後,我出事了。

 

那一夜的大出血,著實把我跟老公嚇傻了。不是流血恐怖,而是多得恐怖!那時,剛滿三個月,剛拿到熱騰騰的媽媽手冊,還有醫生給的負面宣判。也沒思考過是不是真的這麼想保住寶寶,好像為了活命,我非得躺下不可。雙手一攤,很不甘願的,我在床上安胎了整整兩個半月。

 

關於寶寶,我經歷的是『瑪拉基書』三章11節;關於房子,則是『撒母耳記下七11並不像我命士師治理我民以色列的日子以來那樣。我必使你得安息,不被一切仇敵擾亂。再者,我耶和華向你宣告,耶和華必為你建立家室。

 

這是當年在經歷婚姻的事時,主對我說的話。某次禱告中,主再度拿這句話提醒我。以前我以為「主必為我建立家室」,指祂會為我預備合適的婚配,但現在我更明白,不只是我枕邊的弟兄,還有我腹中的孩子,也是早就豫定好的。然而,正當我為弟兄、孩子感謝主時,祂更進一步提醒我:你對這「家室」的信心有多大?

是阿,「家室」的定義是什麼?我的信心到什麼程度呢?

突然間,我懂了,其實連房子祂都早豫定好了!我的信心到哪裡,主就成就到哪裡!

 

我讀到另一處經節:『撒母耳記』下七:27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阿,因你啟示你的僕人,說,我必為你建立家室,所以僕人心中纔敢向你如此禱告。於是我學習大衛,拿主自己說的話來禱告:「沒錯,主,是你說你要為我建立家室的,所以我才敢這樣大膽地向你要!」這話是主自己對我說的,我拿祂的話來向祂求,祂一定不能反悔!

 

於是我開始操練「放下」,把擔心轉到禱告中,就像當年在婚姻的事上,我開了「夢想弟兄清單」般,這回,我也開了「夢想之家清單」給主。從地段、價格、新舊,到幾房、幾廳、一層幾戶……,一項一項列出來。然而,和婚姻的經歷如出一轍,清單項目在禱告的過程中,漸漸被刪除,減到最後剩三項:

1. 屋況格局:採光、通風佳。這是最基本的先決條件。

2. 價位:我並不貪求撿到便宜,但主知道我們能負擔多少,也知道未來到底是漲是跌,要以多少價格購入,才不會愚昧地浪費了祂的賞賜。

3. 區域:以家打開為依歸。雖然首選是大安區,但是礙於價格,我們不一定買得到。此外,每個會所都有其不同的生態,主知道我們在哪裡能生存得最好,最受成全,最盡功用…。所以location回歸到我們的結婚奉獻心願:家打開。

 

【待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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